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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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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细则
2008-01-09 01:59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得分

规划

(20)

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培训)、引进、学历提高、出国、进修等有近三年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完成各项工作

8

重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无违纪行为计8分;违纪1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6

教师队伍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不断优化,有相对稳定的学术队伍(三个结构各占2分)。

 

6

近三年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目标明确计2分;措施具体计2分;实施效果好计2分。

 

管理(10)

领导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管理规范

3

领导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计1分;管理制度健全计1分;落实效果好计1

 

2

组织教师申报优秀教师、教学标兵、科研标兵计1分;落实效果好计1

 

2

有教师获得优秀教师、教学标兵或科研标兵计2分(每个奖项有人入选则计0.5分)

 

3

加强对公派读硕、读博人员管理,人员能按时回校服务

 

培养

(20)

积极为教师创造培训机会,投入力度大,效果好

4

青年教师培养方案明确计1分;措施具体计2分;投入力度大计1

 

4

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计2分;完成在职硕、博士培养指标计2分。

 

4

根据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计2分;认真组织实施计2分。

 

4

组织教师参加校外各类专业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超过专任教师10%4分)

 

4

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各类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超过专任教师10%4分)

 

引进

稳定

(10)

    人才引进措施得力,质量好、效果高。

    教师队伍稳定,有配套稳定措施

1

完成学科带头人引进

 

1

教授、博士引进指标

 

2

完成校外引进指标(即当年进人指标的50%

 

1

完成学校下达的引进人才配偶安置任务

 

1

有稳定教师队伍的相应政策制度

 

1

组织高层次人才学术修假、疗养、学术交流

 

2

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学术交流、进修或攻读学位等(选派人数超过专任教师10%2分)

 

1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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