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团委对各院系团学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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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9 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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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考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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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重 视
(4分) |
1、院系党、政领导经常指导团工作开展,参加校、系大型活动 |
4分 |
院系党、政领导经常指导团工作开展,积极参加校、系大型活动优计满分,依次递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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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想
政 治
教 育
(8分) |
1、学生政治学习 |
4分 |
能认真组织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有关主题教育活动而且效果好的计满分,依次递减1分(政治学习以团委学生会检查的政治学习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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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系组织的有关主题教育活动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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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队 伍
建 设
(8分) |
1、干部队伍配备 |
3分 |
干部队伍配备齐全计满分,有专职老师指导计满分,干部队伍进行了培训计满分;依次递减1分(干部培训要有详细的文字记载,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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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职老师指导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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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队伍的培训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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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工 作
(16分) |
1、年度工作计划、
年度工作总结上交情况 |
4分 |
按时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的计满分,缺交一项扣2分,迟交一项扣1分(包括上交校团委和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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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系党总支、团总支配合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 |
12分 |
团委安排的有关工作和活动全部落实和开展的计满分,缺一项次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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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4分) |
1、团工作特色;
2、学生科技创新;
3、社会实践等 |
4分 |
有一项突出的计满分,依次递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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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07年12月29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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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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